關于征集知識產權侵權線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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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加強廣東三角牌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角公司)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侵犯注冊商標、馳名商標、老字號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進一步維護品牌方、合作方及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向社會公眾征集知識產權領域侵害三角公司權益的違法行為線索,并予以相應獎勵。
一、線索征集范圍
違反《商標法》等規定侵害三角公司知識產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偽造、擅自制造商標標識的行為;假冒注冊商標,以及違法使用注冊商標等違法行為。
二、相關要求
舉報人應提供詳實具體的侵權違法行為線索及侵權主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實名稱、實際倉儲或生產地址、現場倉儲或生產照片(帶時間水印)、侵權產品、舉報人聯系方式等三角公司認為有必要提交的舉報材料]。
三、線索途徑及保密機制
(一)舉報人可通過信函、面述 、電話、郵寄、微信等其他形式提交侵權線索,亦可委托他人舉報,以便于三角公司及時掌握線索和方便溝通。
(二)侵權線索收集郵箱:wqdj@gdtri.com
(三)舉報材料投遞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工業大道北132號TIT文創園12棟201。
(四)三角公司將對線索提供人個人信息、舉報線索嚴格保密,依法保護線索提供人的合法權益。
(五)對于協助三角公司開展維權行動,提供有效線索的個人或單位,三角公司將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除法律規定、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三角公司及其員工不會泄露、公開或擅自使用線索提供人的個人信息。
四、舉報獎勵機制
(一)獎勵對象
通過本公告規定方式主動向三角公司提供有效侵權線索的個人或單位,不包括與三角公司存在知識產權維權服務合作關系的第三方機構或個人。
(二)獎勵標準
1.如舉報人按本公告規定向三角公司提供一定價值的侵權線索,經三角公司查證核實后將予以獎勵,三角公司根據內部管理規定,結合線索價值、舉報內容與侵權事實查證的確鑿程度和配合情況綜合計算具體獎勵金額,單宗案件最高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侵權主體內部人員舉報的,三角公司將按上述標準的1.5倍給予獎勵。
2.同一侵權線索導致侵權主體同時或先后被追究刑事責任和被行政查處的,獎勵金額不重復追加,按可達到的最高標準執行。
(三)獎勵條件
1.線索具備有效性及獨立性:舉報人所提供的侵權線索真實、有效,具備較高的調查價值,且舉報內容事先未被三角公司發現或掌握。
2.其他要求:(1)同一案件有效線索只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時間順序以三角公司收到相關線索的記錄為準;(2)線索提供人提供的線索,如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核實處理最終以相關部門確認的信息為準,三角公司據此兌現相應的獎勵。
(四)禁止行為
1.提供虛假線索或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商業道德或公序良俗的行為。
2.重復提交線索,三角公司僅對首次提供者進行獎勵。
3.提供侵犯他人隱私或通過竊取、賄賂等非法手段獲取的線索。
如線索提供人存在上述禁止行為的,視為線索不符合獎勵標準,三角公司有權不予獎勵。如已經給予獎勵的,三角公司有權追回并要求其承擔三角公司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獎勵流程
1.經三角公司調查核實確認侵權線索有效并且已對三角公司造成實際幫助、滿足上述獎勵條件,且不涉及禁止行為的,自三角公司審核無誤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領取獎勵金,匿名舉報無法聯系或核實舉報人身份的除外。
2.舉報人應當在被告知領取獎勵金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憑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勵金。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受托人須提供舉報人的授權委托書、舉報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領取的,視為主動放棄獎勵。
五、其他
(一)三角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對本公告規定獎勵代扣代繳個稅,舉報人實際領取的獎勵金為扣稅后的金額,三角公司不實際承擔相應稅款。
(二)獎勵調整:三角公司保留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獎勵金額、標準及規則的權利,并及時發布。對于不符合獎勵標準的線索,三角公司將不予獎勵。線索提供人有異議的,可提供線索符合獎勵標準的證據,由三角公司進行復核,未提異議或未通過復核的,視為不符合獎勵標準,三角公司有權不予兌現。
(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三角公司所有。歡迎社會公眾積極提供線索,對征集的問題線索經核查發現涉嫌構成違法行為的,三角公司將依法進行打擊,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積極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廣東三角牌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30 日